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发布的关于学生会改革的文件精神,报请上级学联组织和学校党委批准,我校拟定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我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
学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 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5.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6.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参与学校治理;
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 由学生委员会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以下简称代表) 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各学院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总人数的1% , 名额原则上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已经研究通过,拟定正式代表人数100人。
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与会代表如何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力
充分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
首先,与会代表要认真地阅读大会所发的文件,主要是学生会工作报告、《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委员候选人简历、选举办法等,在充分了解工作报告的中心要点的同时,找出报告中的不足之处,可以通过讨论发言等形式,充分行使代表的权力。
其次,要注意充分利用大会的讨论时间,注意合理安排好各项议题的讨论,把代表们共同的、一致性的意愿和广大同学的心声、意见反映上来;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充分地酝酿、客观地分析和反复地推敲,使与会代表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主人翁作用。
学代会的委员候选人的产生是采取多渠道,层层推荐的方式。主要来自上一届的学生委员会、各学院学生会以及各班级的推荐,也包括自我推荐。
学代会委员候选人的考核审定是由校团委、学生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共同集中各方面的综合意见确定的。
为使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投好神圣的一票,与会代表在选举前,应认真通读选举办法,在领会掌握精神的同时,按要求选定自己同意的候选人。
各位代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视手中的一票为广大同学的希望和重托,行使好自己的权力,共同选出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和学生会主席团,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学生组织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美好明天贡献青春力量。
来源:网络
编辑:校团委宣传部缪汇炘
一审:缪汇炘 和 声
二审:卢璘
三审:周 江
终审:和根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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